大风蓝色预警!新密局部8级3月1日起不再办理新密这里99元配蓝光全副眼镜无套路

时间:2024-06-12 05:22:44 作者:易游游戏平台

  据郑州市气象局第5期重要天气预警报告,受较强冷空气影响,预计18日中午到夜里郑州市将出现4到5级西北风,阵风7到8级,登封、巩义、荥阳、

  郑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已于2月17日17时2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大风)Ⅳ级应急响应。

  新密市气象台2023年2月18日09时45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下午到夜里,新密市米村镇、牛店镇、超化镇、岳村镇、曲梁镇等全部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有4-5级西北风,阵风7-8级,请注意防范大风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3.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做好森林等防火工作,街道、社区、村庄和家庭应加强防火意识,适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今天夜里到明天:晴天间多云,今天夜里:西北风4-5级,阵风7-8级;明天:偏西风3级,气温:1~12℃;

  郑州市气象台2023年02月18日09时35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下午到夜里,郑州市主城区、航空港区、上街区有4-5级西北风,阵风7-8级,请注意防范大风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河南省气象台2023年2月18日10时发布大风蓝色预警:预计今天白天到夜里,全省大部西北风或偏北风4到5级,阵风6到7级,其中黄河以北和三门峡、洛阳、郑州、许昌、平顶山、漯河、驻马店西部、周口西部、开封西部、商丘中东部阵风8到9级。请注意防范。

  大风天气高速行车,由于风力的作用,车辆行驶稳定性下降,容易“漂移”,尤其是在风力很强的情况下,如果操作不当,非常有可能造成车辆侧翻的事故,下面这些行车小知识,请您留心!

  大风天气不要跟车太近,从始至终保持一定安全车距,留出处理突发事件的反应时间;尤其在多尘道路上不尾随行车,防止前面车辆扬起的尘土妨碍视线引发事故。

  在高速公路行驶遇到大风,应尽量避开在最内侧车道行车,远离最中间的缓冲绿化带或者隔离栏,尽可能在中间车道行车,防止刮大风的时候,中间缓冲隔离带的界桩等被吹倒,引发事故。

  高速上遇到横风的感觉很明显,方向盘好像是被一个力量拽着,车身会被风“推”一下,严重的时候会造成车辆跑偏。大风天行车,要正确地辨认风向,注意适当放慢车速。突遇横风时,双手要用力握紧方向盘,稍微向逆风方向修正,逐渐减速,绝对不能急打方向和猛踩刹车制动。

  大风天行车时,尽量避开大型的车辆,如超载、超高、超宽、拖车等特殊车辆。大风天风阻系数高,超高、超长、超宽车辆,非常容易被风吹得来回摆动,车辆上的货物,很容易吹掉,发生危险。在路上一旦遇到特殊车辆,要提前超车或者保持车距,提前预判保证安全。

  为持续做好防风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恶劣天气带来不利影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原高发郑州分公司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状况时,能够迅速反应,做到“早安排、早准备、早处置”,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及时准确报送有关信息;重视气象信息,及时掌握天气变动情况,实时关注道路通行情况,全力保障辖区路段的安全畅通。

  2022年10月,受疫情影响,河南交警推出车驾管业务延期办理举措。各位车主驾驶员注意啦,之前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延期办”政策将于2023年3月1日停止执行。自3月1日起,郑州市多项车驾管业务回到正常状态,不再允许延期办理。

  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审车、报废、原号牌保留、互联网预选号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期满换证体检、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注销、学习驾驶证明、满分教育等10项业务均可延期6个月办理。一转眼,半年过去,生产生活秩序早已回到正常状态,延期政策也即将结束。

  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原号牌保留期满的;

  有以上情形的车主,抓紧时间通过“交管12123”APP或前往车驾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情况,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

  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可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逾期一年以上、三年(含)以内: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方可办理期满换证业务。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中的无证驾驶。一经查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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