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551.3-2010: 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GB 21551《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用》系列规范由若干部分所组成,第1部分为通
本部分应与 GB 21551.1—2008《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用公例》合作运用。
本部分起草单位:我国家用电器研讨院、我国疾病防备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这类的产品安全所、北京
GB 21551 的本部分规则了室内空气净化器(以下简称“空气净化器”)在抗菌、除菌功用方面的卫生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 GB 21551 的本部分的引证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证文件,
其随后一切的修正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但是,鼓舞依据本部分达到
协议的各方研讨是否可运用这一些文件的最新版别。但凡不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适用于本
GB 21551.2—2010 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用 抗菌资料的特殊要求
4.2.3 空气净化器的净化资料应能够替换或再生、净化设备能够清洗和消毒.
5.1.1 空气净化器自身可能会发生的有害要素查验时,均要用试验室检测值减去试验室环境本底浓度值 作为查验成果值。
5.1.2空气净化器出风口臭氧浓度的查验选用GB/T18883-2002 中附录A 紫外光度法。
5.1.4 空气净化器出风口挥发性有机物(TVOC) 浓度的查验选用GB/T18883—2002中附录 C 热解 析/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5.1.5 空气净化器出风口 PM10 颗粒物浓度的查验选用 WS/T 206 规则的光散射法
6.1.2 空气净化器应在产品说明书里边详细标明其产品具有本部分规则的功用、目标及净化资料替换或 再生周期与办法。
6.2.2 契合4.2.2要求的空气净化器,能够在产品包装箱、产品铭牌上运用“抗菌(除菌)”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