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维护法》,维护生态环境,保证人体健康,进步生态环境办理上的水准,规范生态环境监督测定作业,我部决议拟定《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接连主动监测体系技能方面的要求及检测的新方法》和《环境空气臭氧传递规范逐级校准技能规范》两项国家环境维护规范。现在,规范编制单位已完结寻求定见稿。依照《国家环境维护规范制修订作业办理规则》(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规范(寻求定见稿)寻求你单位定见,请仔细研讨并提出书面定见,于2020年7月28日前经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法将定见反应我部,逾期未反应的,按无定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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