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厦门市疫情防控作业指挥部〔2022〕19号布告要求,决定于8月14日在海沧区展开一轮全员核酸查验测验。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在海沧区的一切人员(含日子、作业、游览的常住人口、活动人口、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等)。
温馨提示:当日全员核酸检测完毕后不再独自建立便民核酸检测点,请必须在规则时刻内参与核酸检测。
1.请指定区域内的大众依照社区告诉的时刻,带着手机凭仗闽政通健康码或许自己有用身份证件,佩带好口罩,前往上述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2.请注意坚持“一米线”间隔,自动合作、不扎堆不集合、佩带口罩、做好自我防护,遵从作业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所。
3.辖区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和组织要仔细实行单位主体职责,无条件支撑并催促职工在上述规则时刻内参与核酸查验测验;各出租户房东要实行催促职责,提示、告诉租户参与核算查验测验。
4.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作业人员报备阐明状况。
5.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与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必须联络单位或居(村)委会供给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6.核酸检测成果出具前,请最好可以下降活动,不参与集合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点对点自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请全区一切市民、居民,仔细实行个人法律职责,参与核酸查验测验。拒不合作核算查验测验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