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首次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拟2016年实施,北京将提前实施
本报讯 围绕北京等大城市空气质量的监测标准争议终于有了结果。环保部昨日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版昨日起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将各方争议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这也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标准。
北京等城市入秋以来接连出现灰霾天气,而美国使馆和民间纷纷监测PM2.5的行为让“PM2.5”这个名词迅速“走红”。环保部表示,PM2.5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近年来,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京津冀等区域灰霾现象频发,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空气质量管理要求。
征求意见稿调整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案,将特定工业区并入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增设了颗粒物(PM2.5)浓度限值、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浓度限值,提高了对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与此同时,环保部同时修改原有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增加了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三项指标,并要求在日报的基础上增加实时发布。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表示,依据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我国部分区域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不完全一致。将PM2.5放入强制性污染物监测范围,“既是解决灰霾等环境管理需要,也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有利于消除或缓解公众自我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环保部在修订版说明中提到,我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城市群的PM2.5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国家有关政策也要求在上述地区加强PM2.5污染防治,有关方面要求在标准中增加PM2.5项目的呼声很高。”此次新的修订版,将PM2.5浓度值列入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也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标准。
PM2.5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已经被科学证实,近年来我国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将PM2.5放入强制性污染物监测范围,既是我国以人为本,保护人体健康的需要,也是解决灰霾等环境管理需要,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有利于消除或缓解公众自我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标准修订稿增加PM2.5项目为基本监控项目,同时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出发点就是针对当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引导有关区域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相应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防控灰霾等重点大气污染问题。
《标准》中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过渡期第1阶段目标值相同。
世卫组织为各国提出了非常严格的PM2.5标准,全球大部分城市都未能达到该标准。针对发展中国家,世卫组织也制订了三个不同阶段的准则值,其中第一阶段为最宽的限值,新标准的PM2.5与该限值统一,而PM10此前的标准宽于第一阶段目标值,新标准也将其提高,和世卫组织的第一阶段限值一致。
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跃思表示,美国为设定PM2.5的限值准备了20年的研究时间,我国目前尚未有研究确定到底多少的标准才适合中国人群和气候带,因此先采用国际标准来实行。
北大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环境与健康研究中心副研究院黄薇表示,新标准虽然先只是暂时借用了国际标准,但其最大的意义在于,让公众更加了解颗粒物的危害,都可以积极参与到污染减排中来。
新标准拟于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表示,在2016年前,有两种提前实施方式:一种方式是,根据国务院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
另一种方式是各省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区域环境保护需要自愿提前实施本标准。
这名负责人表示,实施工作复杂,涉及因素众多,从发布到实施应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此外,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实施新标准的准备工作将有快有慢,其中一些区域实施标准的经济技术基础较好,且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可以率先实施本标准,“当然,我们更鼓励各地主动提前实施新标准。”
北京市是前段时间雾霾天争议的焦点城市,昨晚,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杜少中说:“我们会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要求和市民的需求,全力以赴地按要求办,克服各种困难,保证提前实施。”
杜少中表示,市环保局非常愿意用一切手段来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会按照统一要求,努力尽可能提前实施。
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跃思表示,按照新设定的标准值,PM2.5的日均值为75,年均值为35,而北京市目前PM2.5普遍在60-70之间,按照年均值来算,会超标一倍,按照日均值来算,北京的天气可能一半会超标。
他表示,北京市今后五年可能会加大空气污染治理,空气质量会好一点,但根据现在制定的年均值,达标的可能性不大。
公众环境与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做好公布PM2.5的准备了,但因为没有标准,发布起来没有规范,就成了不发布的借口。现在虽然距离全面实施还有五年时间,但标准公布后,受PM2.5影响越大的城市,就越应该提前实施,“本来就非常严重的城市,如果不做的话,会承受巨大的公众压力,PM2.5越高的城市,压力就越大,我相信会有城市接二连三地公布。”
“北京市现在大的工业都已经移走了,工业减排也消减了很多,但近两年私家车却翻了两倍,机动车很难管理,如果公众能够意识到,开车每天都在制造很多污染,他们的环保消费意识会提高,才可以和政府一起来努力降低污染。”黄薇说。
“如果全社会都引起共识的线对于减排才是有重要意义的,只有凝聚共识,减排才能达到目的。”马军说。
为配合新标准的实施,环保部也正在同时修改原有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新体系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与国际接轨,评价因子从“老三样”指标新增为六项,增加了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的评价因子,环保部标准司负责人表示,此外,还将调整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与对应级别空气状况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描述更匹配。
而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也将完善,将此前的日报周期从原来的前一日12:00到当日12:00修改为0点到24点,并规定实时发布SO2、NO2、PM10、CO、PM2.5、O3小时浓度和O3的8小时浓度。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表示,新的体系将更好地表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我国当前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
“一旦发布PM2.5的浓度,如果监测是真实的话,可能中国很多城市会面临空气不够健康的情况,这就需要对各地的公众进行警示,提醒公众在空气不好的时候尽量避免进一步加重空气的污染,更多地乘坐公交,合乘私家车,提醒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我们不能遮盖这样的情况,它是现实存在的。如果不能减少污染,至少可以让公众知道,能够采取措施避免更严重的伤害。”马军说。